青島國際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尿素交易實施細則
第一章 總 則
第一條 為規(guī)范青島國際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(簡稱“本交易所”)尿素品種的交易、結算、交收等行為,根據《青島國際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規(guī)則》制定本細則。
第二條 本交易所尿素為人民幣報價結算品種。
第三條 本交易所、會員、指定結算銀行、交收倉庫及其工作人員應遵守本細則規(guī)定。
第二章 交 易
第四條 本交易所尿素的交易報價是符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尿素國家標準GB2440-2001》質量標準、本交易所準入工廠生產的、在本交易所基準交收倉庫交貨的人民幣價格,具體見下表指標(交收倉庫、輔助交收倉庫、配送倉庫交貨實行升貼水制度,具體升貼水標準另行公布)。
第五條 尿素品種的最后交易日為交收月份的第十個自然日(如遇節(jié)假日提前至節(jié)假日的前一個交易日)。
第六條 本交易所尿素的最小交易單位為10批,并以10批的整數倍進行交易,1批為1噸,本交易所尿素的報價貨幣為人民幣,報價單位為元/噸,最小變動價位為1元/噸。
第七條 本交易所尿素當日漲跌限幅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±5%。
第八條 尿素交易訂單單筆最大下單量規(guī)定為1000批。
第九條 本交易所根據會員生產經營的規(guī)模和資金等狀況核定各席位訂貨量。本交易所限定尿素單個席位最大訂貨量為100000批,同時不得高于全部訂單總訂貨量的10%,交收月份最大持倉量為50000批,本交易所可根據市場容量進行調整,如有調整,本交易所另行通知。
為滿足保值會員的交易交收需要,會員可根據保值要求,向交易所提出書面申請保值頭寸,經交易所批準后,可按保值數量在規(guī)定時間內訂貨完成,不受最大交收量限制。會員申請的保值頭寸可進行交收,也可自行平倉處理,但平倉后在同一訂單內不得重建保值頭寸。
第十條 會員進行交易應按成交數量以1元/批的標準向本交易所交納交易手續(xù)費,本交易所對交易手續(xù)費標準進行調整時通過網站進行公告。
第三章 結 算
第十一條 保證金是會員確保履行合同而向對方作出的履約承諾。保證金額度標準執(zhí)行國家法律、法規(guī)標準。本交易所現(xiàn)行保證金額度為不少于合同標的總額的20%,本交易所可根據風險狀況對保證金進行調整,如有調整,本交易所另行通知。
第四章 貨物交收
第十二條 交收產品為符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尿素國家標準GB2440-2001》質量標準的、本交易所準入工廠生產的尿素。
總氮(N)含量(以干基計)%≥ |
46 |
縮二脲含量 %≤ |
1.5 |
水份含量 % ≤ |
1.0 |
亞甲基二脲(以HCHO計)≤ |
0.6 |
粒度(Ø0.85-2.80mm) %≥ |
90 |
第十三條 尿素指定檢驗機構為:
生產企業(yè)或倉儲企業(yè)所在地地級尿素法定質量檢驗機構。
第十四條 產品包裝
尿素用塑料編織袋(內袋為聚乙烯薄膜袋)和復合塑料編織袋包裝。 每袋凈重25±0.25 kg,40±0.4 kg或50±0.5kg。每批產品袋平均凈含量不得小于25 kg,40 kg或50kg。尿素包裝件的質量應符合GB-8569的有關規(guī)定。
尿素的包裝袋上應清楚注明:生產廠企業(yè)名稱、生產企業(yè)地址、產品名稱、商標、產品凈含量、粒徑范圍及國家標準編號。
第十五條 有效期: 出廠日起6個月以內。
第十六條 到庫尿素必須干燥、清潔,包裝不破損。指定交收倉庫只對貨物的外包裝進行檢查。
第十七條 電子倉單所列標的物必須是同一批次、同一產地的尿素。
第十八條 實物交收最小交收量50批,50批以上部分以10批的整數倍交收。
第十九條 交收流程按照《青島國際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收管理辦法》和《青島國際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尿素交收實施細則》相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第五章 風險控制
第二十條 具體辦法請按照《青島國際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風險控制管理辦法》執(zhí)行。
第六章 附 則
第二十一條 本細則未盡事宜按照《青島國際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規(guī)則》等文件或本交易所最新公告執(zhí)行。
第二十二條 本細則自公布之日起實行。